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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0期 在 2025年山东省第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 河南米工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脆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5-05-0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经调查,该公司涉嫌生产油脂酸败的脆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的违法事实不成立。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修市监不罚〔2025〕1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经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听证报告等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决定的单位 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经销商未按照要求贮存该批次脆锅巴,造成过氧化值超标。 2.企业整改情况 (1)认真排查产品生产情况;(2)召回该批产品,经电话回访,已全部销售完毕;(3)查找问题原因,经调查,经销商未按照要求贮存该批次脆锅巴,造成过氧化值超标;(4)建立整改措施,加强内部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积极与经销商进行联系和沟通,明确产品贮存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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