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详细内容
专题
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2期
来源: 时间:2025-12-09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2期

在 2025年河南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任务,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告如下:

1、 孟州市皓淼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1批次“国产香蕉 1斤”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吡虫啉

2.生产日期/批号

2025-08-15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决定的单位

孟州市市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供应商源头把控不严,店内缺乏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过度依赖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

2.企业整改情况

(1)更换供应商,重新筛选资质齐全的优质供应商;(2)严格检测,不采购此产品。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